只要排除掉他们,其余人随便选。
“此去北崇,兵贵神速,壮的不要,实力高的不要,有特殊能力的不要。”
我只要一点,最快的。
速度,速度决定一切,快,越快越好。”
沈信说着慢慢的朝后方的军士中走去,走了好久,直到他见到一名拿着长枪的小卒,一脸高兴的对着前方说道。
“少年,我看你骨骼精奇,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,而且握枪的姿势一看就是名快枪手。
想必脚下的速度也一定很快,你叫什么名字,可愿随我前往北崇。”
“我…我……我叫周星。”
“好!我看此人就不错。”沈信一巴掌拍到那叫周星的少年肩膀,将其拍的差点没跪下去。
于是心中又是一喜,连忙转头对李靖等人道:
“李将军就按这个标准找,我只要一群快枪手,无论什么快都行,越快越好。
只要有他们在,此去北崇定能平叛成功!”
李靖等人仔细的看着,眼前那面容枯瘦,脸色苍白,黑眼圈大的宛如熊猫,一副营养不良,握着长枪的双手还在颤抖的周星。
这个?
似乎……
李靖心中一愣,沈大夫眼光还真是厉害,此人还真是个人才。
他的速度在陈塘关堪称第二,这第一当然是他李靖。
因为陈塘关不会有人比他更快。
但此人速度虽然快,就是有一点,他太混了,简直是一个大混子。
打仗永远都是第一个冲进去,然后第一个冲回来。
这种窝囊的家伙,李靖要不是看他还有点用处特长,早就把他砍了。
沈信想的很好,他要的就是这种人,虽然长的有些屌丝,但是到了战场,逃跑技术却是一流。
有他们在怎么能守护住自己,估计早就跑的没影了。
此刻李靖等将领虽然有异议,但随着沈大夫的坚持,再加上以军事机密为由,还是妥协了。
因为他们也不知道眼前的沈大夫在打着什么主意,但万一,或许真的能退走西岐呢!
毕竟沈大夫智勇双全,又可能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去找死,所以他们很相信沈大夫。
很快,李靖又选出了一百人,这一百人看起来就身怀绝技。
那猥琐灵动的小眼神,和那粗糙有力的双手,果然没找错人。
然后把他们这群速度很快的人,聚在一起配上马匹,由沈信亲自教他们怎么逃跑。
你可以不会打仗,但是不能不会逃跑。
教你们一句口号:“犯我殷商疆土者,虽远必诛!”
逃跑的时候喊起来,对方肯定严阵以待,然后你趁这个机会转身就跑。
等他们发现上当的时候,大家早就跑不见踪影了。
喊的时候,记住气势一定要足,要让敌人真的以为你们要冲锋,这都是知识,要好好练,战场之上能保你们一命。
当然最理想的状态就是,还未等撞见敌军,自己便已经跑出了几十里外。
双方怎么打都永远见不到面,这才是划水的最高技巧。
在沈大夫耳提面命的训练了一番后,终于这一百名骑兵,在李靖等人目瞪口呆的情况下。
惶惶如丧家之犬,如漏网之鱼一般,仅仅片刻就嗖嗖的闯出了辕门,不见了踪影。
为了速度简直拼了,每一位都各出奇招,更有甚者为了减重把身上的物品一件件的往下丢。
这哪里有什么军队的气势,更没有什么战阵军形。
完全就是一群逃命的败兵。
这才对嘛,跑的快,才能逃得性命,有了性命才能跑的更快。
沈大夫很满意。
不远处李靖带着众多将领望着这一切,开始有些不解,但看沈大夫那满意神色,心中却渐渐怀疑起来。
难不成沈大夫此举大有深意?
思来想去,下一秒,却是恍然大悟。
“原来如此。”
李靖不由得叹道:“沈大夫真乃神人也,用兵如神,我李靖自愧不如啊!”
李靖这一叹,将周围的将军们给叹愣了,李将军可是陈塘关上兵法最出色的人,他都在感叹,难不成沈大夫真的另有用意。
等等,黄天祥心中似乎也快要猜到答案了,义父究竟是为何如此呢?
“我也明白了。”
接着他大声高呼!
“兵贵神速,兵贵神速啊!”
黄天祥一开始还以为义父是在开玩笑,但现在随着李将军的提醒他明白了,全明白了。
义父带着这一百人,从来没想过正面作战,而是想用作奇袭。
这一百人在普通的时候面对大军当然是一点作用没有,但是若能混进敌营。
然后在关键的时刻,配合大军夜袭周营,点火为号,烧毁粮草,乱其军心。
大军作战怕的是什么?
一是粮草,二是营变。
没有了粮草,你再多的人马也发挥不出实力,大家人困马乏,饿着肚子如何打仗。
甚至没有粮食还会引起哗变,军心不稳,不用人打,自己便已经败的一塌涂地。
而营变更加可怕,一人惊,则万军惊,有时仅仅因一人的发狂,呼啸,从而导致整个军营数万军队,瞬间溃散。
营变之时踩踏者死伤无数,逃营者更是无数。
以点破面,营变是军队中最可怕的事情之一。
原来如此,众人恍然惊醒,被李靖与黄天祥这么一解释,全明白了。
至于有人会问,这一百人如何起得作用,又或者能当几万大军吗。
这可能便是沈大夫训练他们逃跑的关键了。
一人逃跑便会有无数人跟着,当军营混乱之时,他们便是这决堤之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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